今年以来,江苏无锡锡山法院受理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中,涉家庭装饰装修纠纷的占案件总数的85.71%,此类纠纷随着居民购房能力的逐步提升而渐渐增多,并因涉及数额较大而易造成矛盾激化,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社会安居和谐大局。
成因:
1、合同签订不规范。一是家装合同涉及内容较多,在签订合同时容易造成细节遗漏或约定不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未达预期效果等情形极易引发纠纷;二是鉴于家居装饰的特殊性,消费者往往会添加一些自己的创意,但由于当事人事后未及时签订书面变更合同,导致后续纠纷不断;三是有些通过熟人介绍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的,当事人容易忽略合同的规范性,甚至仅凭口头合同,一旦发生纠纷,证据难以固定。
2、专业性标准缺失易导致买卖双方理解误差。家装合同涉及的用材、施工等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但是国家、行业对形形色色装修材料的标准没有完备的规定,在今年审理的案件中就有两件是由于对“实木”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的,实木家具这一概念在家装行业中定义比较模糊,商家认为实木家具并非等同于全实木家具,而有贴皮实木等类型,消费者则认为实木家具就是全实木家具。
3、一些装修公司诚信意识不到位。为争取客户,有些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时会做出各种吸引人的承诺,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会因为能力有限导致工期延后或变更原有装修材料,极易造成原合同不能及时履行或者履行有瑕疵,从而引发纠纷。
对策:
1、提升法律意识,讲究家装合同完备性。消费者在挑选家装公司时要尽量选择专业类公司,不找“游击队”,签订正式的装修合同,注重合同的完备性,特别是质量、付款、验收等条款。同时,变更合同要及时签订书面文件。
2、加强行业监管,讲究家装行业的规范性。规范家装行业标准并上网公示,使消费者凭借常识能够理解、分辨各类家装材料;出台行业指导价,按照半包、全包、简装修、精装修等服务标准出台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允许商家在一定幅度内进行浮动调整,从而有利于消费者进行选择,减少纠纷。
3、加大调解力度,讲究案件审理的和谐性。针对此类案件审理过程中显现出的矛盾易激化及消费者证据弱势等情形,秉承和谐司法理念进行调解,对当事人析法说理,组织庭外和解,通过实际损失和社会影响等角度促使装修公司做出一定的让步,同时劝导消费者正确面对利益观,在前期证据保留后及时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家居维护,避免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