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市区拆迁安置房小区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安置房小区社区居委会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至2016年,市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将达100%,力争全部完成建居工作。
近年来,仙河苑小区陆续安置了来自十几个不同社区的农民,各种诉求、各种想法汇集到一处,加上复杂的居民成分组成,使得社居委在管理上面临不少困难。“人户分离是普遍现象,这极不利于管理。就说我住的那栋楼,有来自好几个村的村民,外加不少出租户,他们都不归社区管。”一位仙河苑小区的居民组长透露,很多居民都没有将户籍迁移到现在的小区,包括她自己,“大家都担心迁户口之后,在原村享有的股金分红、福利待遇等利益会被取消或降低标准,所以宁可办事麻烦点,也不愿意将户籍迁入现在居住的安置小区。”
民政、房管等部门对全市农民安置小区进行调研后发现,人户分离现象十分普遍,在一些政策制定和工作推动上,这类小区又明显滞后于城市商品房小区,它们大多由原村委会(村改居)实施管理,其社区服务功能、物业管理水平等与商品房小区相比存在很大的落差,重建设、轻管理。
要管理好安置小区,首先必须明确社居委和物业“管人管物”的边界。两个《意见》给出标准:安置小区的服务内容包含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事项的安全防范、装修管理、各类档案资料的归集管理等;安置小区建居,规模原则上不超过4000户,常住户入住率超过50%,社区办公和一站式服务大厅配置面积不少于每百户40平米的标准。
明确了服务和建居的标准,如何让“管人管物”更易操作、更有效?滨湖区在太湖街道、胡埭镇先行先试,通过实践探索出“四句话秘诀”——户籍随房走、股权跟人走、福利在住地、管理归属地,目前这两个板块的安置小区人户合一率达到了95%。这与此次两个《意见》中的主要内容不谋而合。完善和提升安置房小区管理,要以党组织为统揽,居委会为基础,社区事务工作站、综治办、物业管理单位为依托、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为补充,形成一套科学的社区治理体系。此外,要妥善处理好几个重点问题,即加强安置居民户籍管理,努力做到人户一致,同时做好外来租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安置居民股份和福利待遇,确保居民在转换身份、异地安置后仍依法享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和收益,逐步撤销“空壳村”;规范安置社区工作人员配备;保障安置社区经费来源,培育居民物业服务消费理念,引导他们形成“花钱买服务”的观念,有条件的小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切实有效的物业费收取模式,逐步实现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