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条规定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入法
典型场景:杨先生买了一套卧室家具,送货时由于衣柜太大将家里弄得特别乱,杨先生抱怨把家里弄脏了,对方却表示“您家本来也不干净,跟‘狗窝’似的。”
解读:虽然设定了精神损害的赔偿,但是新《消法》对于赔偿的额度并没有规定。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表示,精神损害赔偿的额度要能有效地遏制对消费者的侵权行为,又能鼓励和激发受害者维权的积极性。对于经营者而言,就是要给消费者更贴心的服务。
提醒:专家表示,精神损害在各行各业都有发生,过去往往没有意识也没有办法解决。其实,只要经营者能够承认在言语或者肢体上发生冲撞,甚至导致了一些恶劣的后果,精神损害就成立,并不一定非要消费者录音或者拍照留下证据。
第55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加大消费者欺诈赔偿
典型场景:消费者文女士装修时在某建材卖场购买的某品牌内墙乳胶漆,拿回家后对着验证码进行查询却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与商家联系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
解读:新规定对于经营者而言,不仅从此前的“退一赔二”变成“退一赔三”,还对赔偿的最低金额进行了规定,惩罚力度比以前更重。
提醒:如果确实遇到所购产品不是与其描述的一致时,消费者完全可以要求赔偿。这种“不一致”可以包含很多方面,甚至是一些产品的个别细节。
第56条规定
经营者在商品中掺假、以次充好等,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伪造商品产地等行为,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会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
典型场景:彭先生在某定制衣柜品牌预订了一组价值6千元左右的整体衣柜,并缴纳了200元定金。衣柜装好后,他发现背板板材不是合同约定的板材。后经核实,经营者确实在未经彭先生同意的情况下更换了背板板材。
解读:新法规的要求相当于给“黑店家”建立一个“打黑榜”并公之于众,直接影响这些店家的口碑和形象,这种信用记录还给店家在未来办理一些手续的时候设置限制,像个人信用记录一样如影随形。
提醒:对于有了不良的信用记录的企业或者门店,消费者将有更多的分辨依据。在购物消费的第一个环节,就可以把关。
【业内声音】
新版家装合同也参照“消法”
对于家装行业,有一个比新《消法》关系更紧密的新条文,就是2014版的北京市家装标准施工合同。这个合同的依据一是《合同法》,另一个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新版的标准施工合同有很多利于消费者的条款,也有利于家装公司的部分。反过来看新《消法》,也是一样,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更利于装修工程的完善。
品牌企业要做得更好
每个企业家对新《消法》都有不一样的理解,对于小品牌而言,他们的责任就是提供给消费者质量过硬的产品。但作为法律,一定不是要求行业领先企业的,而是要对行业里面那些不规范的企业进行约束的。如果一个企业仅仅只能是做到,刚刚达到国家法律规范的要求,那这个企业肯定不是行业领先企业。
消法之外
即使新《消法》很多方面都提出明确要求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在家居消费的过程中,消费者偶尔还是会遇到一些不知道如何维权的无奈情境。对此,记者咨询了相关专家了解到,其实大部分的问题都是有法可依的,消费者也可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送货“上楼费”
典型场景:廖女士在市场上购买的瓷砖明确了送货上门,但是送到小区后却因为没有电梯要求上楼费。
答疑: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消费指导委员会主任王前虎表示,该行为虽然难用《消法》解决,但仍然属于违约行为,可以按《合同法》来解决。如果要加“上楼费”,应该事先在合同里说明,消费者了解情况再决定是否购买。但是如果合同里没有说明只说送货上门,就应该送到消费者所给的地址,与是否有电梯无关。
地板色差问题
典型场景:马先生购置了一批地板,在安装时发现有几块存在色差,便要求更换或者退掉。但厂家却表示是同一系列的产品,并以色差是先后使用的木材本身的差异无法避免为由,拒绝更换或退货。
答疑: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介绍,新《消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标明的质量状况相符,色差便是商品表示质量状况之一。
环保检测费谁付
典型场景:虽然装修公司承诺全程使用环保产品,但刘女士还是希望由第三方的环保检测机构来进行检测。刘女士希望装修公司能提供一部分检测费,但是装修公司拒绝承担。
答疑:专家表示,应该由过错方来承担检测费用。消费者如果实在担心,并已经让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是不达标甚至严重超标的,应该由经营者承担。但如果检测结果符合标准,消费者需要自己承担检测费。
订金可以不退
典型场景:方先生在A装修公司看好一款设计,当即付了订金。但在其他装修公司看了案例后,决定更换装修公司,并要求退订金。
答疑:对于装修订金是否退还,专家表示也属于《合同法》的内容。按规定应该是由违约方承担,比如说装修公司在收了订金之后拒绝对消费者服务,属于经营者违约,应该双倍返还订金。但如果是消费者自己要求解除合同,就属于消费者违约,订金不必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