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无锡装饰公司小编了解,为更好地解决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从5月4日起,申请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这三类保障性住房的门槛全部放宽。
此次政策放宽之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026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符合低保(特困)、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4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调整为:申请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240元以下的无房家庭。
此次调整之后,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中低收入家庭目前已经可以按照政策到所在区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和资格审核。5月4日之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依旧按照原先的政策执行。
相关人士表示,从2008年以来,我市的经济适用房,已经从优先供应拆迁家庭,过渡到了重点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标准,从2008年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0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6平方米以下,提标扩面到目前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324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以下,这一准入标准,在全省基本处于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