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XXX,江苏无锡人,是中建溪岸观邸的高层5栋XXX室的业主。
2016年1月交房时,无锡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房地产公司)没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详见《进户资料发放签收表》签收单据)。
据无锡装修网了解到,房地产公司至今也没有向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而且业主在装修前发现,房子有多处贯穿性裂缝渗水和空间尺寸误差超标等一系列质量问题,向房地产公司反映后又惊现:公司组织人员擅自进入房内进行修复施工数天,被业主制止。
质问,为何未经业主本人同意擅自进行修复施工?
房地产公司客服经理 陶莱 却说,这是公司惯例。
详情见《无锡•中建称:开发商“私自修补”缺陷房是惯例?》的投诉举报材料(图片和电话录音等为证)。
因房子存在一系列质量问题,致使业主不能如期入住。9月初,用快递方式将材料投诉至:房地产公司的任传彬董事长和王玉亭总经理处,要求接到投诉举报材料后,10日内依法依规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如逾期不予回复,视为贵公司对《无锡•中建称:开发商“私自修补”缺陷房是惯例!》一文真实性的认可,届时将选择适当方式进行维权,拟定投诉到政府有关部门、中建一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向全国各类主流媒体、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及相关业主公开此事。
2016年9月14日,房地产公司竟然不顾事实,书面盖章全盘否认。对其擅自施工和存在的质量问题只字不提(详情见回复)。
截至目前,房地产公司并未联系过业主。
业主再次声明,上述材料全部是事实,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致,人民网江苏视窗、江苏省无锡市长汪泉、中建一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传彬董事长、周静监事会主席,请求依法依规尽快解决处理存在的质量问题,赔偿未能如期使用房子造成的直接、间接等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