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旧住宅整改小组办公室已将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电梯列入旧住宅电梯整治计划中,业主先需要确认申请使用公积金支付维修费用的电梯是否在该计划中,之后将具体的费用分摊明细提供给市公积金中心。“并非所有电梯的维修都可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主要针对2004年之前未缴纳电梯维修基金的老小区电梯。”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同一栋楼的业主在电梯是否需要维修、各自承担多少费用等方面形成一致意见,有了明细方案之后经有关部门核准审批,才可提取公积金。
据悉,从2004年开始,我市就对含电梯的住宅征收电梯维修资金,为电梯建立了“养老金”。然而,2004年之前没有维修基金的电梯因缺乏维修基金,经常处于停用或超负荷运行状态。按照现有规定,对于2004年以前未缴纳“养老金”的“老龄”电梯,政府会提供一部分维修资金作为支持,房屋性质属于商品房的,整治资金由产权人承担90%,区政府承担10%。记者粗略算了一下,一部电梯的大修费用可高达10万,假设一栋楼有20户住户,承担90%维修费,分摊下来每户需支付4500元,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如今,公积金的加入使用有效缓解了这一维修资金压力。没有维修基金的电梯一旦出现大修,经由房管部门核准审批后,所涉及的住房产权人、产权人配偶及户籍在该住宅的直系亲属均可申请支取公积金。但需要注意的是,支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每个家庭分摊的费用,且只能支取一次旧住宅电梯整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