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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房验收顶部漏水 无锡市消协公布暂未解决案例

来自:wx.zhuangyi.com日期:2014-03-14 14:34:16
3月13日,市消协公布了一些暂未解决或者解决之中的案例,涉及到汽车三包、房屋质量纠纷等一系列问题,公开表示支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负责人发出消费警示,如果有市民遭遇到类似情况,也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维权。

案例

1、用餐摔伤商家应承担责任

消费者张女士于2013年9月1日中午在清扬路流行前线三楼用餐,消费后下楼时,因二楼正在装修被绊倒,从电动扶梯上摔到了一楼,导致全身多处骨折、损伤。当地派出所和消委会多次调解相关费用承担问题无果。

消委会观点:消费者在接受商品和服务时享有安全得到保障的权益,而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张女士接受流行前线三楼商家的用餐消费服务,因商家二楼装修施工,消费者即使小心经过,仍存在致使消费者发生人身安全危害的隐患,且商家并没有对此安全隐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这也是导致消费者张女士受到伤害的原因之一。商家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

2、房屋漏水应赔偿消费者损失

消费者钱先生于2010年6月购买了江苏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清扬康臣花园的期房。在验房签收时,钱先生发现该房屋客厅顶部渗水,当即要求开发商进行修补、解决问题。开发商三番五次敷衍了事地进行了维修,始终没有彻底解决大面积漏水的问题,且态度蛮横,漠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致使消费者至今不能入住。

消委会观点: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商品房是大宗消费商品,消费者购买是为了入住使用,而经营者却敷衍、漠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经营者理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诉讼维权。

案例

3、二次销售豪车应当退车处理

消费者毛先生于2014年1月26日在无锡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花94.7万元买了一辆车价为88.8万元的路虎越野车。在开了不到1000公里的情况下,该车故障不断,消费者到4S店维修了近20次。同时,消费者发现,该车在其购买之前已经有他人的登记信息。消费者多次与销售商交涉要求退车,并通过媒体曝光此事。消委会调解至今无果。

消委会观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这是法定义务。汽车作为大宗消费商品,产权归属以转移登记为主要手续,消费者发现登记的信息与自身不符,则有理由怀疑该车是二次销售,且该车故障不断。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退车诉求。

案例

4、变速箱已换2个也可退车

消费者吕先生于2013年12月26日在无锡某汽车有限公司买了辆汽车。在汽车交付的当日,消费者就发现该汽车变速箱有异响,经过厂商专家检测,认定该异响系变速箱的故障,遂于2014年2月20日给该车更换变速箱总成一套。在此期间,经销商忽悠消费者,称这种情况等车开到1000公里就好了。2014年2月27日,该车行驶了约3100公里时,更换的变速箱再次出现故障。经交涉,销售商同意再次更换变速箱,而消费者则要求经销商退车。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商无果。

消委会观点:“汽车三包规定”中规定:在汽车“三包”期限内,汽车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退货。此案例中消费者在行驶3000公里内已经换了2个变速箱,又不能正常使用,消委会支持消费者换车的主张,不支持商家认为的只有在换上2个新的变速箱后再次出现故障时才可以要求换车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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