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排污管堵塞对家里会造成什么样的损失,市民林女士应该是深有体会,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她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到底事情是如何的,无锡装修网小编跟你一起去看看。
市民林女士2009年底在某小区买了一套一楼的房子。2015年12月4日,她发现家里大面积积水,室内地板、家具、电器及墙体均惨不忍睹。她随即拨打物业电话,经物业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发现“祸首”是小区内总排污管道堵塞,导致她家受灾。
林女士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管理者,应当保障业主安全使用房屋。如今,物业公司不作为,导致她家受淹造成财产损失,应当赔偿全部。在与物业公司数次协商未果后,去年6月,林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物业公司一再强调,该排污管道不属于物业管理和服务的范围,不应该由物业来赔偿。
案件审理中,法官了解到,双方当初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清运(收集),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法官认为,从林女士提供的视频资料来看,除了室内排污总管接入的第一个窨井,其他互通窨井、主管道处亦存在堵塞情况,可见,物业公司未能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对其所称“公共管道、窨井”进行应尽的管理、疏通等物业管理服务,因此,物业公司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3380元,鉴定费1750元。此外,结合该房屋所处区域位置同等房屋出租价格、房屋受损恢复的合理时间等因素,酌定租房出租损失为7000元。据此,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林女士损失32130元。
物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今年年初提起了上诉,据无锡装修网小编了解到,其间,物业公司又撤回了上诉。近日,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