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事关城市品质提升、民计民生改善。无锡装修公司唐先生昨天获悉,无锡日前出台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鼓励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其中,被征收人通过“优惠购房项目库”平台自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最高可享受10%的总价优惠。
为什么要鼓励货币化安置?
1、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据悉,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进度,同时缓解安置房建设资源要素短缺的矛盾,无锡市专门出台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的方式。
2、 加快房地产去库存
货币化安置是指,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用货币化安置款自主地选购住房。这种由以前以实物安置为主变成以货币安置为主的拆迁安置方式,被认为对盘活存量住房,加快房地产去库存步伐有积极作用。
3、拆迁户得到更多实惠
“货币化安置的方式比较灵活,被征收人不但可以一次性领取到一定额度的补贴,而且相对以前以回迁房为主的实物拆迁安置方式,拆迁户得到更多的经济实惠,还大大缩短了拥有住房的时间差,毕竟拆迁还原安置房的建设不是一个短期工程。”市住建局住宅产业发展处相关工作人员说,今后无锡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安置方式就是要货币化为主。
【实施办法】建优惠购房平台,及时更新房源信息
“棚户区改造居民可依据服务平台提供的房源信息,自主选购商品房。”相关方面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各区政府将确定一家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机构,由这家机构去搭建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优惠购买商品房的工作平台。各实施机构将根据改造情况,协调辖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相匹配、具备预(销)售条件并确定竣工交付日期的房源纳入到被征收人优惠购房项目库。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范围内的房屋被征收人可自主选购优惠购房项目库中的商品房。当被征收人与相应的房企达成购房协议价格后,房企最低再给予其购房协议总价的5%的优惠。
根据要求,某一个征收项目启动时,项目所在地房屋征收部门应将优惠购房项目库内的房源信息提供给被征收人,并在征收项目现场公示房源动态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房源区位、户型面积、销售基准价格等)。对纳入优惠购房项目库的房源向货币化安置被征收人以外的购房对象销售的,房企应及时统计,同时相关实施机构更新房源,方便被征收人随时查询,核对房源状态。
【优惠一览】被征收人最高可享10%补贴+10%房价折扣
根据《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上的危旧房改造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在征收补偿方案明确的签约搬迁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分三种情形给予货币化安置补偿。
一是选择货币补偿,但不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含装潢及附属补偿)一次性对被征收人增加10%的补贴,不再发放定销商品房准购证。
二是选择货币补偿,同时选择购买优惠购房项目库内的商品住房的,除了给予上述10%的补贴,还给予5%的优惠购房补贴,不再发放定销商品房准购证。若被征收人在取得《房屋征收项目市场化安置选房凭证》的12个月内,购买所在区“优惠购房项目库”内的相关房源,再给予协议总价5%的优惠。也就是说,被征收人获得的总房款的优惠幅度达10%。
三是选择货币补偿,但购买的是“优惠购房项目库”以外的市场上的其他商品房(含二手房),被征收人同样享10%的一次性房屋征收补贴以及5%的优惠购房补贴,不再发放定销商品房准购证。
需要提醒的是,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或是未按规定在12个月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不享受政府发放的购房补贴。被征收人选择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定销商品房的,不享受一次性补贴和购房补贴。
今年全市棚户区改造目标30万平方米
近年来,无锡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和环境改善,取得明显的成效,但在主城区的一些背街小巷,还有不少城中村、危旧房。它们与周围的高楼大厦形成极大的反差,是城市环境治理中的一道现实难题。这些棚户区大都是几十年前盖的老房子,基本上以黑暗窄小的平房为主,少数为简易的二三层楼,脏、乱、差现象严重。对于这些难啃的房改“骨头”,无锡近年来始终进行着不懈的努力。
2015年无锡全年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3.84万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今年,市政府明确市区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为民实事工程30万平方米,超过去年的体量,目前已将今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区。